近日,农业部发布通知称,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农业部自2016年6月1日起对2部规章和12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2部规章和2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其中,农业部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5个文件涉及种业,分别是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2月6日农业部令第49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农业部公告第1196号(草种检验员考核办法)(2009年4月24日公布)、关于种子质量问题的复函(2002年5月10日农办综函〔2002〕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法有关条款适用的函(2006年1月26日农办政函〔2006〕8号)、关于甜菜品种审定问题的复函(2001年3月9日农办农〔2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