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分别对2015年版本、2014年版本和2011年版本进行了修订分别自2016年8月15日(前两个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第三个管理办法)起施行。我们认为此次三项管理办法的修订是对2015年新修订的《种子法》中“简政放权”、“绿色通道”、等要点的细化落地。
由虚入实育繁推一体化门槛提高
通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修订取消了对种子企业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的限制要求转而对企业的科研实力、经营规模、品种选育能力等加以要求。其中对于育繁推一体化种企的要求由注册资本1亿元、固定资产5000万元转为提高对以下的要求:1)科研经费:由不低于年利润的10%改为“经营杂交玉米种子的年均科研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经营杂交水稻种子的年均科研投入不低于800万元”参考上市公司15年的研发投入(玉米:登海3560万、敦煌1037万、德农1496万)我们认为这不仅是强化了对龙头企业研发能力的要求更是提高了育繁推一体化认定的门槛;2)科研人员;3)测试点、生产规模;4)种子经营;5)品种等。
品种审定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激发活力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审批流程时间缩短: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品种的公示期、品种退出公示期均由60天缩短至30天品种试验总结会议召开期限由60天缩短至45天;2)绿色通道规则细化:明确生产试验可与第二个生产周期区域试验合并进行申请者可以是联合体成员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3)省级品种审定试验点统一减少至5个。我们预计这一系列的简政放权将令品种审定效率大幅提升市场活力得到激发。
标签细化“种子”身份保护农民利益规范市场秩序
新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细化了对品种适种区域、种植季节、审定区域、质保期限、品种纯度净度等的标注。一方面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其通过种子标签选购到更适宜、高品质的种子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对“种子”身份的细化使得市场秩序更趋正规假种劣种更易“现形”。
种业进入五期叠加
我们再次重申种业已进入五期叠加:1)政策扶持期种业政策净化市场环境、坚强品种保护、公平市场竞争(科研院所退出商品化育种)、支持种业做大做强、严控外资渗透。2)产品升级期种业从2000年开始市场化龙头企业已经积累三代品种远远领先于中小企业的一代品种产品升级带来的累计优势越来越大。3)行业整合提速期国内外经验表明并购是驱动种业企业增长的核心要素全球性周期底部并购提速国际国内并购风起云涌。4)转基因中线布局期预期2018年转基因抗虫玉米产业化。5)种业全球化尤其是杂交水稻出海东南亚。
赢家通吃再荐龙头种企隆平高科、登海种业
目前种业正处行业底部市场预期足够股价也有充分反映但实际上五期叠加下赢家的竞争优势更加凸显有望获得行业垄断地位、穿越中后期。建议积极布局龙头种企。再次推荐:1)隆平高科:产品优势凸显推广进入快车道;国际化布局快见成效;外延并购提速;积极不具有先进育种技术(分子育种、转基因等);2)登海种业:国内最专业的玉米种企已形成老中青品种梯队、品种优势明显、业绩增长文件。
风险提示:猪价上涨不达预期天气变化不达预期宏观政策调控。